为集中展示新时代中国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青年文明号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发挥新作用,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5〕1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青团中央决定启动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按照校团委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职业文明,锤炼优良作风,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担苦、担难、担重、担险,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并满足《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基本标准。
注意事项:
1.推荐的青年文明号号长原则上由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集体人数一般为30至5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最少不低于5人;其中35周岁(即199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
二、工作安排
1.请申报团队3月1日18点前将申报电子材料(附件2-4)、所获荣誉证明(PDF版)发送至592730203@qq.com。
2.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不多于1个团队3月2日18:00前上报学校,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推荐相关集体至省级参评。
待确认推报上级团组织后,再行提交纸质材料,相关要求另行通知。